关于选派在校生2018年春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换培养的通知
.
发布人:宋威娇  发布时间:2017-10-17   动态浏览次数:188

各院(中心):

为开阔学生学术视野,强化创新型人才培养,促进海峡两岸高校交流与合作,根据我校与台湾高校的校际合作协议,学校研究决定,2018年春季学期继续选派全日制在校生赴台湾友好高校交换培养一学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15级、2016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016级、2017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思想素质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2.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优良,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3.所学专业与申报学校已设置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在校期间,未参加过其他交流学习项目。

5. 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重点选拔综合能力强,富有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有能力、有意愿为港澳台学生交流做出贡献的同学。

6. 优先考虑有“港澳台文化交流协会”经历和港澳台志愿服务经历的同学。优先考虑承办港澳台大型学生交流活动学院推荐的人选。

7. 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住宿费、学习期间生活费(按照当地的消费水平每月大概20003500RMB之间)、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

三、选派名额

1. 台北大学:本科生2

2. 台湾海洋大学:本科生2人,研究生2

3. 台湾义守大学:本科生2人,研究生2

4. 台湾中山大学:5人(本科生研究生名额打通,优先考虑组织承办与香港、台湾交流项目的相关学院推荐的学生)

注:每人限报一所大学,不可兼报。

四、派出学生的培养和管理

1.派出学生享受所申请学校交流学生的相应待遇,须遵守我校和申请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派出学生在交流学习前必须正常缴纳我校学费并进行学期注册。

3. 派出学生在台交流学习期间需自己承担住宿费,本校住宿费不缴纳,寒假离校前须办理本校床位腾退手续。

4. 学生往返旅费、赴台证件办理费用、书籍、保险、生活费、住宿费及其他个人消费由学生本人承担。

5.课程与学分替换:

本科生:派出学生在台湾高校交流期间应选修符合学籍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1625学分的课程,返校后,经我校审核认定后可替代我校相应课程学分。修读的非本专业课程只能作为选修课学分进行认定。

研究生:派出学生应选修符合我校其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最低不得低于6学分,返校后,经我校审核认定后可替代我校相应课程学分。

五、选派程序

1. 申请人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学生赴台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并携个人履历到所在院(中心)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102310:00

2.请院(中心)根据学习成绩,综合考评结果和港澳台交流实践经历对报名学生进行考察,择优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确定推荐次序,并于102315:00前将《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学生赴台交流学习名单汇总表》(附件2)(按推荐次序排列)和《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赴境外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学生履历等材料报送至(本科生与研究生的申请表、汇总表请分开填写报送):

本科生:纸质版材料报送教务处交流生管理科,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guanpeng@ouc.edu.cn,联系人:关老师,联系电话:66782425

研究生:纸质版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部,上述电子版发至邮箱:meitao@ouc.edu.cn,联系人:梅老师,联系电话66782547

3.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负责审核申请表和学习成绩,并会同台湾事务办公室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学校有关部门根据学习成绩、面试成绩和院(中心)推荐意见综合确定拟派出名单。

5. 列入拟派出名单的同学须参加台湾事务办公室组织的培训和实践教育活动,并适时对政治表现、培训和实践表现等进行二次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最终派出人选。

6. 最终派出名单一经确定,即在台湾事务办公室网站上公布并通知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各相关院(中心)。

7. 对于项目内容如仍有疑问,请发邮件至zhaoyiming@ouc.edu.cn

六、获得赴台交流资格的同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成绩单2

2)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2

3)学籍证明1

4)证件照片4

5)保险单1份(确定赴台交流的学生才需办理)

6)台湾各高校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七、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学生赴台交流学习申请表.doc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学生赴台交流学习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2018春季对台交换生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4:交换学校项目信息.zip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台湾事务办公室

2017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