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在华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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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刘岳  发布时间:2023-02-20   动态浏览次数:158


学校各单位:

    

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举办的、与会者来自2个或2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会议、论坛、研讨会、报告会、交流会等,形式包括主办、承办、合办等都属于国际会议,均须报教育部审批。


因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鼓励来华出席学术会议,考虑到申请来华签证等因素,请至少提前三个月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路径:各单位会议负责人通过教育部“中国教育系统学术会议云平台”(建议用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econf.hust.edu.cn/,以下简称平台,平台-会议申报-新增),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学校审核并上报教育部审批。


如有问题,欢迎咨询。


       联系人:朴吉淑;电话:66786552;邮箱:piaojishu@ouc.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