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

    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部、各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0)要求,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学校奖学金等次名额分配情况,现将2023-2024学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

    二、奖励名额、等级及金额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本科生一等奖1人,6000/人;

    本科生二等奖2人,5000/人;

    本科生三等奖4人,4000/人。

    台湾学生奖学金

    本科生三等奖1人,4000/人。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勤奋刻苦,表现优秀,2023-2024学年学习成绩良好。

    四、评审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港澳及华侨、台湾本科生本人直接申请,由学部、各学院(中心)辅导员对申请同学进行审核并签字请申请同学本人直接送至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通过材料初审、组织答辩评选后,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申请材料及截止日期

    申请同学本人直接将《中国海洋大学2023-2024学年港澳台侨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学习成绩单(自入学以来)、2023-2024学年所获荣誉和奖项证书复印件,交至崂山校区行远楼361港澳事务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申请资料电子版请发至thy@ouc.edu.cn

    截止日期:20241017日(周15:00

    联系人: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赵老师涂老师66786575


    附件:

    中国海洋大学2023-2024学年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港澳事务办公室

    台湾事务办公室

    学生工作处

       202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