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涂汉英 发布时间:2024-10-15 动态浏览次数:10 |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 学部、各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0号)要求,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学校奖学金等次名额分配情况,现将2023-2024学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 二、奖励名额、等级及金额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本科生一等奖1人,6000元/人; 本科生二等奖2人,5000元/人; 本科生三等奖4人,4000元/人。 台湾学生奖学金 本科生三等奖1人,4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勤奋刻苦,表现优秀,2023-2024学年学习成绩良好。 四、评审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港澳及华侨、台湾本科生本人直接申请,由学部、各学院(中心)辅导员对申请同学进行审核并签字;请申请同学本人直接报送至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通过材料初审、组织答辩评选后,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申请材料及截止日期 请申请同学本人直接将《中国海洋大学2023-2024学年港澳台侨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学习成绩单(自入学以来)、2023-2024学年所获荣誉和奖项证书复印件,交至崂山校区行远楼361港澳事务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申请资料电子版请发至thy@ouc.edu.cn。 联系人: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赵老师、涂老师,66786575 附件: 中国海洋大学2023-2024学年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港澳事务办公室 台湾事务办公室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