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出国出境申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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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宋威娇  发布时间:2023-02-20   动态浏览次数:6596


一、国家公派长期
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学生申请。

1. 在系统中须提交的材料
(1) 入学通知书或邀请函PDF(原版、中文翻译件)

(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PDF(中文版)


2. 具体申办程序
(1) 索取国外入学通知书或邀请函
      在索取国外入学通知书的同时,可办理公证和学校的相关出国手续,国外入学通知书或邀请函必须是原件,内容需包含有留学身份、留学期限、留学专业、费用等。
(2) 办理校内手续
      进入“中国海洋大学信息门户”>>>“网上办事大厅”>>>“国际处”>>>“国家公派长期(学生)”,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相应电子版材料。
(3) 申办护照
      本人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理。

3. 办理公证、认证参考信息

(1) 户口公证
      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然后到公证处公证。

(2) 部分国家需无犯罪公证
      ※
到户口所在的公安局派出所开具《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到公证处公证。

      ※登录“青岛公安民生警务平台”, 在线填报申报,网址:
                 http://police.qingdao.gov.cn/cn/service/service.jsp

(3) 学历、学位、在学公证
      ※
中国海洋大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
中国海洋大学学历、学位证书英文版证明(教务处或研究生院自助打印机打印)。
      ※
英文学籍证明(教务处或研究生院自助打印机打印)
      ※
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4. 
申办签证参考信息(自行办理)
(1) 去往国大使馆网站查询申办签证需要的材料。
(2) 办签证所需基本材料参考:护照、电子版照片、邀请函、签证表格等。
(3) 若需要学籍证明,请到行远楼一楼研究生自助打印机自行打印。
(4) 若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请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至国际处领取。
(5) 部分国家需要学籍证明公证,持英文学籍证明到公证处公证。
(6) 部分国家需无犯罪公证,到户口所在的公安局派出所开具《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到公证处公证。
   (登录“青岛公安民生警务平台”, 在线填报申报,网址:
               http://police.qingdao.gov.cn/cn/service/service.jsp


5. 
领取机票和生活费参考信息
(1) 护照扫描件、护照签证页及确定出国日期等内容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出国留学服务中心,以便预定机票。
(2) 持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填写的个人情况基本材料信息(1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原件(1份)、《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原件(1份)等材料,在出国前1-2天到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领取机票和生活费。

6. 
出国后报到
(1) 赴国外到留学单位报到。
(2) 到中国驻国外大使馆报到,将银行账号电子邮件发送给所管辖的中国驻国外使领馆。(到国外所管辖区域的使领馆教育组报到)

7. 
回国报到
(1) 提前两个月以上同中国驻国外使领馆联系,确定回国机票等事宜。
(2) 从中国驻国外使领馆领取机票及留学回国证明。

(3) 回校一个月内登录“中国海洋大学信息门户”>>>“网上办事大厅”>>>“国际处”>>>“国家公派长期(学生)”,提交出国留学总结(不少于2000字)。
(4) 留学事项需要变更的,请提交相关材料:本人申请、国外导师意见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证书》(中文),联合培养研究生还需提交国内导师意见函。研究生发送材料扫描件至yjspyb@ouc.edu.cn、本科生交国际处(电话:66786553)。

  

二、单位公派长期出国(境)
请出国90天以上或赴港澳28天以上的学生申请(不包括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

1. 所需提交材料
    入学通知书或邀请函 (原版、中文翻译件)

2. 具体申办程序
(1) 索取入学通知书或邀请函
(2) 办理校内手续
      进入“中国海洋大学信息门户”>>>“网上办事大厅”>>>“国际处”>>>“单位公派长期(学生)”,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相应电子版材料。
(3) 申办护照(自行办理)
      本人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理。

3. 
申办签证参考信息(自行办理)
(1) 去往国大使馆网站查询申办签证需要的材料。
(2) 办签证所需基本材料参考:护照、电子版照片、邀请函、签证表格等。
(3) 若需要学籍证明,请到行远楼一楼研究生自助打印机自行打印。
(4) 若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请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至国际处领取。
(5) 部分国家需要学籍证明公证,持英文学籍证明到公证处公证。
(6) 部分国家需无犯罪公证,到户口所在的公安局派出所开具《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到公证处公证。
   (登录“青岛公安民生警务平台”, 在线填报申报,网址:
               http://police.qingdao.gov.cn/cn/service/service.jsp


4. 
出国(境)后报到
      出国(境)后到国外留学单位及中国驻国外大使馆报到(到国外所管辖区域的使领馆教育组报到)

5. 
回校报到

      登录“中国海洋大学信息门户”>>>“网上办事大厅”>>>“国际处”>>>“国家公派长期(学生)”,提交出国(境)留学总结(不少于2000字),须在回校后一个月内提交

三、单位公派短期出国(境)
请出国90天(含)以内或赴港澳28天(含)以内的学生申请。

1. 
在系统中须提交的材料
(1) 邀请函(原版、中文翻译件)
(2) 若申请人为在读研究生,须提交指导教师意见函、境外人身安全保险单、合作协议此项必填。解释权归研究生院,电话:66782547。
指导教师意见函(指导教师对研究生本次出国(境)的必要性进行说明,表明是否同意并签名,上传扫描版);
境外人身安全保险单(保险期间需包含出国(境)起止日期);
合作协议(单位公派进行联合培养的研究生需提供,如果没有协议,需提供指导教师出具的合作关系说明)。
补充:境外人身安全保险单(保险期间需包含出国(境)起止日期;如果外方单位为研究生购买保险,请研究生提供说明,本人签名,上传扫描版)。


2. 
填报说明
(1) 若任务未列入年度计划,在系统中“是否列入年度计划”选“临时安排”并填写理由。
(2) 费用填写,请参照财务处规定或咨询财务处,费用预算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 “其他费用”在“需说明事项”指出什么费用。
(3) 申请人未按照申报日程出访,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不予补办出国(境)审批手续。
(4) 邀请函
      邀请函必须发自所去往的国家(地区),使用邀请方的官方语言或者通用语言,有明确的出访目的、出访日期、停留期限及费用负担方法,用公函纸打印(电子版即可),并有邀请人的签名、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邀请函应附中文翻译件。
      一般不得接受海外华侨华人邀请(邀请人为外国国籍,与所邀请者出访事宜、身份相符者除外)。不得接受外国驻华机构邀请,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
(5)《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
      关于机票:使用学校科研经费或学校其他经费的申请人必须购买国内航空公司承运的航班(已抵达境外后,非联程航班的转机航段可乘坐国外航空公司航班)。有特殊理由不能乘坐国内航空公司飞机的要做详细书面说明,需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签字、盖章,并填写《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并必须在出访前上交。表格请到财务处网站下载:http://web.ouc.edu.cn/cwc/e3/d2/c8269a58322/page.psp,详情请咨询财务处国际费用报销窗口,电话66782338


3. 
具体申办程序
(1) 索取邀请函
(2) 办理校内手续
      进入“中国海洋大学信息门户”>>>“网上办事大厅”>>>“国际处”>>>“单位公派短期(学生)”,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相应电子版材料。
(3) 申办护照(自行办理)
      本人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理。

      注意:网上办事大厅入口在海大主页的信息门户内,作为团组成员申请出国(境)的本科生须先登录信息门户中的网上办事大厅创建账号,方可被团长选择,正常进行申请。


4. 
申办签证参考(自行办理)
(1) 去往国大使馆网站查询申办签证需要的材料。
(2) 办签证所需基本材料参考:护照、电子版照片、邀请函、签证表格等。
(3) 若需要学籍证明,请到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的自助打印机自行打印。
(4) 若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请在“一网通平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申请”栏目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至校办433办公室领取。
(5) 部分国家需要学籍证明公证,持英文在读证明到公证处公证。
(6) 部分国家需无犯罪公证,到户口所在的公安局派出所开具《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到公证处公证。
   (登录“青岛公安民生警务平台”, 在线填报申报,网址:
               http://police.qingdao.gov.cn/cn/service/service.jsp

5. 回校报到
      进入“中国海洋大学信息门户”>>>“网上办事大厅”>>>“国际处”>>>“单位公派短期(学生)”,提交出国(境)留学总结(不少于2000字),须在回校后一个月内提交。


有关办公地址、电话:
1. 
照相:可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照相,也可带优盘到照相馆照相。
   青岛冠龙摄影照相

   电话:0532-85873260;0532-85873780
   地址:福清路4号
2. 
公证:青岛市第二公证处公证(据反应此公证处所提交材料简单、快、有经验)
   电话:0532-83880505;0532-83890771
   地址:青岛市香港西路32号金丽华大厦
3. 
健康检查:青岛市福州南路85

    电话:0532-80887797(体检);80887707(预防接种),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
4. 
办理因公护照、签证:青岛市外办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青岛市民中心四楼,护照在T14窗口,签证在T13号窗口
5. 
中国海洋大学行远楼办理出国(境)有关部门:
   组织部:5503室 办公室 电话:66786185
   人事处:4424室 人事服务中心 电话:66781890
   研究生院:1139室 培养办 电话:66782547
   教务处:3335室 综合科 电话:66782429
   科研处:2409室 综合科 电话:66786322
   财务处:2楼西半区大厅 电话:66782336
   学生:2236室 综合科 电话:66786639
   国际处:3361室 电话:66782806